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yjszs.njnu.edu.cn/)查阅《南京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并按《章程》要求报考及提交报考材料。现将有关实施细则补充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见《章程》。
二、考生提交报考材料
第一部分:纸质邮寄材料
1.南京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最后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境)外高校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注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并最迟在入学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 处、部 )提供并加盖公章,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及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本科直博考生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申请英语免考的考生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照英语免考条件。
6.科研计划书(见附件1)。介绍本人的学术背景与学习动机、已经从事的科学研究情况及其成果,着重阐述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及预期达到的目标。
7.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著、课题、专利及获奖等,提供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3篇,须有封面、目录、正文,被SCI、SSCI、A&HCI、EI或CSSCI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收录或检索证明)、课题项目书复印件(不超过1项,除理工科应届考生可为课题参与人外,其他考生须为第一主持人)、专利证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排名第一)、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须为第一获奖人)等。科研成果复印件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并提供目录1份。
8.专家推荐信2封。请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博士招生”栏目“文档下载”区获取推荐信模板。
9.部分专项计划或专业学位博士报考考生须提交的附加材料清单(限报考该专项的考生提供,请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博士招生”栏目“文档下载”区获取):
(1)2026年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考生登记表。
(2)2026年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报考资格审查表。
(3)2026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4)2026年国际中文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10.硕士提前毕业并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已发表科研成果和学校开具的提前毕业证明材料。
材料1~10请考生生成目录后用A4纸胶装成册,此外,“8. 专家推荐信2封”在胶装材料外另外单独打印后散页附在邮寄材料袋中。
以上材料,请考生使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并在《章程》规定时间前提交到学院。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行敏楼247室 贾老师收,电话:025-85898295。
第二部分:电子版材料
1.材料1~10形成1份PDF文件,命名为“申请专业-考生姓名-硕士学校”。
2.科研成果及目录word版。
请考生将以上材料在《章程》规定时间前同步打包发送到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nnusxyyjs@njnu.edu.cn,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命名为“申请专业-考生姓名-硕士学校 博士申请材料”。
三、学院审核考生报考材料、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1.审核原则
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进入考核的人选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公示入选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原则上须于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1篇与本专业相关的SCI、SSCI、EI或CSSCI期刊论文,或主持厅级以上(含厅级)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论文、项目、奖励须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
2.审核通过比例
我院博士研究生按照专业报考,报名人数若大于专业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则审核通过人数不低于该专业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
若出现报名人数未达到可用招生计划3倍或者考生不符合学校及学院报考要求的,则以实际审核通过人数为准。
四、外国语水平及专业基础考核
1.外国语水平考核
由学校统一组织,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可免考。具体安排参见《章程》及相关通知。
2.专业基础考核
所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参加。具体安排参见学校及学院的后续通知。
五、综合考核
1.组织
学院成立由不少于5名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综合考核成绩。
2.考核形式
(1)考核形式主要采取公开答辩。
(2)考核内容分为知识水平、综合能力两大部分。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
3.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为必考内容,仅进行合格性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40%+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60%。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0%+专业基础考核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60%。
七、拟录取
学院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审查无误后,根据报考方式,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基础考核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公示。
八、其它
本细则由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九、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025-85898295。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商学院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