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和《关于下发< 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的通知》(宁师大〔2016〕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8年博士招生简章》,现制定我院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补充细则。
一、我院采用“申请—考核”方式招生,按导师组报考。
二、招生各主要时间点:
1.定向生预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17日
定向就业考生报名通知详见:http://yz.njnu.edu.cn/homepage_display.jsp?wid=AC3DF97887A8514DE04077CAA468133C&wid2=56C04AF5FC0B292EE05077CAA4683721
定向就业考生报名通道:http://222.187.120.13:9000/
2.定向生寄递材料时间:2017年10月10-17日
请使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其他快递无法送至办公室),寄至: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陈雪老师收。
3.非定向考生网报及“申请-审核”材料邮寄截止时间:
2018年1月5-13日
4.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3月8-9日
5.考核时间:2018年3月10-11日
三、申请条件
本办法适用于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对外公开招生对象,不包括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及港澳台和外国留学生考生。具体如下:
1. 申请人须符合我校普通招考的相关报考条件。
2. 申请人英语水平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CET-6≥440;
(2)IELTS≥6.0;
(3)TOEFL≥85;
(4)近三年来,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会议论文除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
(5)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有连续1年及以上学习、工作生活经历。
不符合上述条件者,须参加普通招考的外语考试。
3.申请者的学位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
(2)境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 不接受同等学力者申请。
5.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我院将对预报名的定向考生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拟报考名单,报研究生院。
四、考核程序
(一) 提交材料
申请者于2018年1月5-13日之间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网报系统(网址:http://yz.njnu.edu.cn)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于2018年1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至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请用A4 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以便审核;邮寄必须通过邮政EMS,以邮戳为准):
1.《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申请审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3.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应届生证明;
5.硕士阶段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学校研究生院(处、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由原硕士培养单位档案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国际学术榜论文收录证明(高校图书馆开具)、获奖证书等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专家推荐书2份〔如为在校和应届硕士研究生,其中一位推荐专家须为硕士期间导师(可为副教授),网上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9.本人自述。简要介绍本人学历背景与科研情况,对自己的科研成果作出评价,对所报考博士研究生的研究领域提出设想。
未完成网报者,报名无效。
(二) 初审选拔
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进入考核的人选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公示入选名单,公示期为10天(下同)。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进入考核:
1.来自国内高水平大学、中科院、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排名位列前30%学科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于近三年内以第一排名身份至少发表1篇与本专业相关的CSSCI期刊论文,或主持厅级以上(含厅级)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论文、项目、奖励须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
(三) 考核
进入考核的考生于2018年3月8日-9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体检,然后至学院报到。申请人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经审查材料齐全有效后方可参加考核。
学院负责组织考核,遵循以下具体要求及实施细则:
1.组织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5名专家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考核意见。
2.考核内容、形式等
(1)考核内容分为知识水平、综合能力两大部分。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
(2)考核形式主要采取公开答辩(PPT综述演讲)和撰写科研报告。
(3)专家组对申请人考核情况打分,最终形成成绩记录表,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四) 拟录取
根据考核的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
(五) 其它说明
1.以学院层面“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占用导师在学院的博士生招生指标。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攻读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3)应届硕士研究生无法按时获得硕士学位。
(4)体检不合格。
3.本办法由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网址:http://sxy.njnu.edu.cn/cn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编:210023
联系人/收件人:陈老师
电话/传真:025-85891140(学院研办) 85891892(学校研招办)
附件1: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申请审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2: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成绩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