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同学们刻苦学习,争当先进,在全校本科学生中倡导优良学风,学校决定在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中进行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的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优秀学生评比依据《南京师范大学优秀学生评比办法》文件严格进行(详见附件2),参评学生2022至2023学年不得有违纪违规。
2.此次评比的各类荣誉称号(“三好学生标兵”除外)采用“南京师范大学一站式网上事务大厅”评奖评优系统申报(10月18日起可开始申报)。
3.申报“三好学生标兵”者须提供:
①学校教务处盖章的2022-2023学年成绩单1份、体测成绩合格证明一份
②2000-3000字的个人申请材料(第一人称)1份
③各类证明材料1套,包含:各项校级及校级以上奖状证书复印件(请将复印件按照汇总表上填写的奖项顺序装订,《三好学生标兵申报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上所有的荣誉均需附证书复印件,如无证书,不予承认,请勿填写)、论文所刊发刊物的复印件及科研项目证明等。
注:按照学校教务处的规定,除劳动教育课程以外的课程成绩均算入学生学业成绩。
(3)上一学年必修课程有重修或补考者不得参评“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习优秀奖”。
4.本学期转专业的学生不计入转入学院的评比基数,这部分学生全部计入原所在学院的评比基数,参加原所在学院本次奖项的评比,由原学院统一报送数据和相关表格。
5.宣传部、校团委、学工处等学校其它部门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工作先进个人不占用所在学院的评优名额,评奖名额由学工处严格控制。具体流程为:先由部门出具介绍函(盖有相关部门公章和学工处公章),由所推荐学生将介绍函送至其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后,按照正常流程在线申请。
特别说明:
(1)同一学年内“三好”、“优干”、“道德风尚奖”三者之间可以兼得,“道德风尚奖”与单项奖之间亦可以兼得,而“三好”与“单项奖”、“优干”与“单项奖”以及单项奖之间均不可兼得。
请各位同学于10月23日(周一)上午11:00之前,将荣誉称号申报表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至行敏楼114办公室。